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8月3日讯(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陈其良 许志敏) 杨某勇和杨某松擅自破坏沿海保护林地建鲍鱼养殖场。前日,他们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 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沿海农村很多地区,破坏防护林的事件屡有发生,本报去年曾做过相关调查(详见本报去年8月4日相关报道)。 杨某勇、杨某松都是龙海隆教乡白塘村村民。去年4月,他们擅自在本村沿海保护林地上(国家级)兴建鲍鱼养殖场、管理房等建筑。当地有关部门多次制止,他们仍强行建设,共非法占用保护林地5.91亩。 龙海检察院在办理的过程中,发现隆教乡白塘村千亩保护林被当地农民非法开垦,昔日郁郁葱葱的防护林已经荡然无存。他们及时向隆教乡及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强化保护措施。 【说法】 破坏防护林五亩即可追刑 办案检察官介绍,目前不少村民为追求短时利益,将沿海防护林破坏后,用于兴建鲍鱼池、虾池等,这种行为危害极大。海边防护林起着防风固沙的作用。 根据相关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可以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防护林破坏面积超过5亩即可追刑,而普通的林地则为超过10亩追刑。该罪行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