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read_tpc p{font-size:16px;margin:16px,0;text-indent:2em;line-height:1.5;text-align:left;}#y_from{-moz-background-clip:border;-moz-background-inline-policy:continuous;-moz-background-origin:padding;background:#FEFCF4 none repeat scroll 0 0;border:1px solid #FFE79F;clear:both;color:#666666;font-size:14px;line-height:16px;margin:10px;padding:10px;text-align:left;}</style><p />婴儿家属反映:婴儿住院病情恶化时,几次向值班医生求救,却都遭到拒绝。<p />院方解释:因孩子病情变化太快,从入院到患儿死亡不到24小时,超出我们对眼眶蜂窝组织炎这个疾病的认识之外。<p />近日,南京一名5个月婴儿死亡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婴儿徐宝宝因高烧、眼眶部肿胀等症状于11月3日中午入南京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次日清晨5点多钟不治身亡。<p />据婴儿家属反映,婴儿住院病情恶化时,家属几次向值班医生反映病情,由于医生打游戏、睡觉等原因,都未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由此导致了婴儿病情急剧恶化最终死亡。<p />11月8日,记者对医患双方进行了采访调查。<p />值班医生:“我不要睡觉了吗?”<p />据婴儿父亲的书面陈述:11月3日上午,他带婴儿挂急诊在南京市儿童医院眼科门诊诊治,眼科医生诊断为蜂窝组织炎,安排婴儿住院接受治疗,并在病历上注明“住院后眼科医生结合内科医生马上进行会诊”,但是直到次日清晨5点多婴儿死亡,医院方面并没有进行“会诊”。下午6点多钟,婴儿眼部肿胀发展到脸部也肿胀,家属找到值班医生说明情况时,该医生称自己“是值班医生不是管床医生,婴儿情况不清楚,要等次日管床医生来了再说”。经亲属交涉,该值班医生到病房查看了一下病儿,没有采取措施。<p />婴儿父亲陈述:11月4日凌晨1点多钟,在病儿哭得更厉害、眼部肿胀加剧的情况下,亲属抱着病儿又找到值班医生请其查看病情时,遭到该医生拒绝。在亲属请求之下,该值班医生用棉签擦拭了病儿眼部,并发牢骚说“晚上把我叫起来,我不要睡觉了吗?”又过了10多分钟,家属再次抱病儿请值班医生查看,该医生仍表示要等次日管床医生来了再说。随后,婴儿母亲找到护士站向护士求助,“护士的回答是,值班医生晚上一般都是睡觉的,今天都被叫起来几遍了,很生气。”清晨5点多钟,婴儿变得呼吸微弱,婴儿亲属三人呼叫着去敲医生的门,一位医生听说病儿挂的是眼科,就又掉头关门睡觉了。最后在家属的请求之下,该医生打了几个电话请来医生抢救时,婴儿已经没有呼吸了。<p />婴儿亲属的反映材料在南京当地知名网络论坛发布后,引起当地众多网民的关注,很多人发帖纷纷谴责值班医生,痛斥有关医护人员的失职和医德缺失。<p />医院:孩子病情变化太快<p />针对这起婴儿死亡事件和网络文章,南京市儿童医院医务处于11月7日发布情况说明,称网络上一些文章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并将医院对婴儿的救治过程及这起医疗纠纷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p />针对婴儿亲属提到的几个时间节点的救治情况,南京市儿童医院医务处做了对应解释:当日20:00左右,患儿父母因患儿哭闹找医生,值班医师来到床前查看患儿,当时患儿右眼较为肿胀,有感染症状,告知其抗生素、脱水剂已挂,嘱其勤点药水;11月4日1:30患儿家属将患儿抱至值班室,值班医师查看患儿,发现该患儿眼部分泌物较多,遂用棉签清洁患儿眼部,清洁时患儿哭闹不止,清洁完将棉签交给患儿母亲,嘱其勤点药水,以局部抗炎;凌晨2:20患儿父亲携患儿至值班室,接诊医生查看患儿右边面部肿胀,此时患儿已经入睡,考虑可能是体位压迫造成,嘱其多观察;5:50患儿突然面色发灰,立即给予吸氧,胸外按压,并请麻醉科,内科住院总,二值班会诊。给予气管插管,加压给氧,静脉推注肾上腺素,地塞米松,苏打,患儿一直没有恢复自主呼吸,7:30抢救无效,宣布死亡。<p />南京市儿童医院医务处最后做出这样的解释:“因孩子病情变化太快,从入院到患儿死亡不到24小时,超出我们对眼眶蜂窝组织炎这个疾病的认识之外。”<p />焦点:医护人员是否失职<p />南京不少关注此事件的市民表示,医院医务处的解释虽然很客观,但是有两个关键问题没有讲清楚:一是医院对婴儿的救治是主动还是被动,二是死者家属强烈质疑的值班医生失职与否也未作说明。<p />南京市儿童医院医务处表示,医院目前已经封存了婴儿住院的病历以及病区的监控录像,目前医院对此事件的处理有4条途径:1.医患之间协商解决;2.在鼓楼地区医患调解中心主持下的调解协商;3.进行医疗技术鉴定明确责任;4.诉至人民法院的诉讼途径。医务处同时表示,医院正在对当事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了解。<p />5个月婴儿死亡原因究竟是如其家属所陈由于医护人员失职、病儿没有得到及时救治所致,还是如南京市儿童医院解释的由于婴儿病情变化太快、超出医院方面对疾病认识的原因,目前还无准确定论。有关后续情况,<p /><div id='y_from'>From: <a href="http://yxk.cn.yahoo.com/articles/20091109/14hl.html">http://yxk.cn.ya ... 9/14hl.html</a> Powered by <a href="http://cn.yahoo.com/">yahoo.com.cn</a></div><br /><br /><blockquote class="blockquote">From: http://www.iqz.net.cn/read.php?tid=35296 Powered by PHPWind.com</blockquo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