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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准〈白水镇城镇总体规划(2012-2030)〉方案的报告》(龙白政[2012]032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镇组织编制的《龙海市白水镇总体规划》(2012-2030),请按此规划抓紧组织实施。
二、白水镇作为龙海市域南部的重要城镇,是龙海市实施“东移”战略的重点建设区域。同意城镇性质确定为:龙海市南溪湾地区重要的产业基地,以新兴产业和食品加工产业为主导,旅游、商贸协调发展的滨水宜居城镇。
三、同意规划区范围四至为:东与浮宫镇接壤,南至山体,西至东泗乡行政边界,北至南溪,面积32.51平方公里,在规划区范围内实行统一规划管理。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到2015年控制在4.4万人左右,到2030年控制在8.8万人左右。镇区建设用地规模到2015年控制在6.76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控制在10.05平方公里以内。
四、《龙海市白水镇总体规划》是白水镇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管理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尤其应严格执行近期建设规划以及强制性内容和要求。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各专项规划,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城镇规划的实施。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划 批复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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