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换的低保户申请表,陈海波一家也同时被办理了低保
闽南网6月14日讯 龙海市石码镇新洲尾村的陈海波一家,被人办了低保,12年后才知情。12年来,他们也从未领到一分低保金。
蹊跷的低保金,直指当年的经办人郭亚果。郭亚果是陈海波的姐姐,当年也是解放西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她代办这个低保申请,也代领了低保金。
“我们只知道她为我母亲办低保,从不知也为我和妻子、儿女等4人都办了。”陈海波说。
而郭亚果的理由是,陈海波一家不尽赡养老母张换的义务,因此才代领低保金,钱也都是用于赡养老母的。陈海波:莫名成了12年低保户
直到12年后,陈海波才知道他家是低保户。
陈海波的妻子林芹菜去年患病,花费较多。今年4月,他儿子陈林骏杰到龙海市民政局为母亲办理低保时,被告知,郭亚果已用他们一家4口人的名字办过低保。 陈林骏杰,从民政局拿到一份2004年的低保申请表。表上填着家庭人口5人:户主张换,家庭其他成员有陈海波、林芹菜、他及其妹妹,5人的低保金共350元。他质疑,当时他已工作,怎么通过的申请?而他妹妹出嫁后,也仍在低保名单中。
“2005年6月,我家和奶奶的户口分开了,但低保申请表仍没变动”。陈林骏杰说。更重要的是,陈海波等人从来没申请办理低保,也没有领到过低保金。
昨天下午,陈海波带着张换老人的身份证,想到银行查询12年来所发放的低保金额,却被告知,必须由本人(张换)或持有低保卡的人才能查。
到目前为止,以他们的名义领过多少、低保卡里还有多少低保金,陈海波家一概不知。经办人:代领是为了赡养母亲
经办人郭亚果,是陈海波同母异父的姐姐。
记者昨天试图联系郭亚果,但她谢绝见面,只在电话中说,是弟弟陈海波一家不尽赡养义务,她才领低保金,而且也用于赡养母亲张换。不久,郭亚果的儿子接听了电话。他称,母亲这么做无过错,并表示可以走法律途径。
而今年82岁的老人张换,目前独居,且瘫痪、耳聋,听不清话,没法证实任何一方所说的情况。
但是,郭亚果把低保金用来赡养母亲的这一说法,遭到张换另外4名子女反驳。
“亚果领走低保金,并没有用在母亲的身上。”二女儿陈海华说,2年前,张换摔倒后,是5个子女(包括郭亚果)轮流送饭,张换生病时,也是兄弟共同出钱,陈海波一家并没有不尽赡养义务。陈海波的弟媳吴清花还说,此前他们5个兄弟姐妹每个月都会交50元,到郭亚果手中,用于支付张换的生活费用,这笔钱也是到两年前才没再交。居委会:确系其姐姐经办并代领
解放西路社区居委会苏书记说,2000年,为张换经办低保时,郭亚果在社区做民政工作。
“低保户是以家庭为单位,当时是通过居委会研究决定,由郭亚果经办,将张换和同一户口下的家庭成员定为低保户。”而2004年那份申请表,则是因为换身份证而重新登记的。
苏书记说,“据我所知,低保金确实是郭亚果在领;但我不清楚她的其他家庭成员是否知道。”苏书记说,郭亚果早就从居委会退休,因此,居委会无法作出处理。他也表示,如果陈海波一家需要,社区可出具证明,证明是由郭亚果经办并代领这笔低保金。
龙海市民政局社救科苏科长说,2004年全省低保规范化,“早期则是在街道、社区居委会公告栏上公开,可能造成一些人不知道”。
苏科长说,刚开始发放低保金,曾由居委会代发。现在一般都是划拨到银行,再发放到低保户户主的账号,“被代办代领的情况较少见。民政部门实行动态管理,抽查发现问题会考虑暂停发放”。律师:经办人或涉嫌滥用职权
“低保,是以户为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都可以;没有规定低保金是否发到户主手中,还是低保户的每一成员人手中。”福建方圆人律师事务所洪亚斌律师说,如果亲属领走低保金,没跟户主交代,或是有截留等情况,是家庭内部纠纷。
但如果截留者是分管民政的基层干部,情况则不同。这一民政干部,是根据民政部门授权而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知道居民户口分开后,仍按一户申领低保金,不仅侵犯了其他家庭成员的权益,还涉嫌滥用职权。“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代领保金,且未归还给当事人,就涉嫌滥用职权;如果达到一定金额,还可能涉嫌贪污”。
洪律师建议,陈海波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并重新申请低保;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方锦燕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