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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新农合支付医疗费新方式:医院"承包"农民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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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2 21: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南网-海峡导报4月19日讯 (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郭东福 林锦坤) “龙海实行的单病种定额支付协议,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18日,躺在龙海市第一医院病床上的林建智说,“像我这种做急性阑尾炎手术,个人最多只负担1330多元钱。如果有超出,医院就都包了。”
今年47岁的林建智家住龙海市海澄镇内溪村田寮社,平时只在村里帮人绑钢筋打零工,家庭经济并不宽裕。前天,他患上急性阑尾炎,被及时送到龙海市第一医院抢救。该医院“承包”的是他的超支部分。据该院院长吴云璋介绍:“去年我院与龙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签订新农合按病种(组)定额付费医疗服务协议书。规定在协议内的15个病种(组),都实行定额医疗。单病种医疗费用都不能超过协议的最高费用。就是说,病人看病费用实行责任承包制,如果超过,医院就要自己负责。”
龙海市是福建省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县市,也是全省9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这种医疗付费方法,就是该市的医疗改革方法之一。
据介绍,从2011年11月试点工作开始,首批共有急性阑尾炎、支气管炎、高血压、胆石症等12个病种(组)纳入住院支付方式改革病种。2012年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新增3个病种(组),共计达到15种,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
患者医疗费用降低了,那么医疗服务质量能否得到保障?对此,龙海市卫生局陈丁俊局长说,改革确定的病种(组)以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可控为筛选条件,卫生局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该病种临床路径为患者进行诊疗,同时还对医疗机构制定了一系列违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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