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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醉驾男子当街寻衅碾死人 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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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19: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广网北京11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酒后驾车、调戏妇女、寻衅滋事、无故打人、驾车碾压致人死亡…… 这些单独看来每一个都十分恶劣的行径发生在同一个案件当中,这个案件甚至已经不能再用恶劣来形容。再加上两个与犯罪嫌疑人在一起,冷漠面对这一切的公职人员,让11月12号发生在福建漳州的惨剧更增添了发人深省的色彩。
    时隔半月 回忆仍心有余悸
  当晚被碾压致死的沈大婴的妻子沈舜娜回忆,那天晚上夫妻俩在回家路上,突然听见有人冲着她喊了一声“美女”,沈舜娜见并不认识此人,就催丈夫赶紧骑车离开。对方立刻驾驶一辆白色奥迪Q5 轿车尾随200多米,并撞倒了夫妇俩的电动车。随后就发生了司机殴打碾压沈大婴至死的惨剧。事隔半个多月,沈大婴的妹夫沈木生说起当时的情景,还是显得心有余悸。
  沈大婴的妹夫沈木生回忆说,当时那部白色奥迪Q5 轿车上还有一个人,面对性质极端恶劣的犯罪,这个人不仅没有制止,反而说“没事”:
  沈木生:他在打的时候,车上一个公务员不知道具体叫什么名字,然后他就说了一句,没事,没有下来阻止。对方什么背景,我也不知道,从来没有听说过像这样的事情,这么恶劣。
    肇事者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
  现在已经查明,驾车故意将沈大婴碾死的人名叫何炜,当时站在他身边,旁观全部犯罪过程并说“没事”的人是梅岭镇党政办主任林峰德。当时,何炜、林峰德以及诏安县公安局霞葛交警中队副中队长李某某三人在诏安县城一酒店喝酒后,由何炜驾车,三人又到大排档喝酒,至12号凌晨零点30分左右结束。随后发生了何炜酒后驾车,调戏妇女,殴打并故意碾压沈大婴致死的案件。
   目前,驾车碾压致人死亡的何炜已经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诏安县检察院批捕。在本案中为被害人家属提供法律援助的林敏辉律师认为,检查机关对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是非常准确的:
  林敏辉:以故意杀人罪来认定这个行为,我认为是没有问题的,要按照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个量刑幅度来进行量刑。
    2公职人员见证全程 冷漠面对
  在这个案件中,除驾车多次碾压致人死亡的何炜和被害人之外,还有两个人物,让这个案件平添了许多值得深思的地方。梅岭镇党政办主任林峰德当晚从喝酒到醉驾,从打人到杀人,一直和犯罪嫌疑人何炜在一起,最后他的反应只是两个字“没事”。诏安县公安局霞葛交警中队副中队长李某某也是与何炜一起喝酒、醉驾。也许何炜之所以敢于醉驾,就是因为身边有这样一个交警中队副中队长吧。
  对于这样一个涉及到公务员、性质极为恶劣的案件,新闻纵横值班编辑崔天奇昨晚联系到了负责诏安县对外宣传工作的负责人沈乾生和该县一名主管媒体事务的党史办副主任陈惠强,只得到了同样的答复。
  陈惠强:你看《福建日报》登的嘛,就是按照《福建日报》登的那样。
  根据诏安县的说法,记者查询了福建日报。福建日报11月26号第二版左下角刊登了一篇669字的声明,其中除提到对两人的党纪政纪处分外,还强调公安机关加强了对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但是也没有公开两人的名字,记者至今也没有查到这位交警中队副中队长的姓名。

    律师:仅用党纪政纪处分处理不够  现在梅岭镇党政办主任林峰德被开除党籍、辞退公职;李某某被免职,并报请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调离公安机关。但是,被害人代理律师林敏辉认为,虽然尚需公安部门进行深入的调查,但是仅用党纪政纪处分处理两名当事人,显然是不够的:
  林敏辉:对于两个同车人是否构成犯罪,要公安机关查明这两个同车的人,主观上是否存在犯罪的故意,并且是否存在教唆或者帮助的行为后才能进行界定。纪检部门对这两个人的处罚,根据的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个规定进行,但是从本案中这两个人的行为,不仅仅违背了行政机关内部的规定,从道德上也是应该受到谴责的。  就在两天前,本年度公务员考试刚刚结束。有关方面强调,今年公务员考试在考察录用阶段,要求重点加强对考生“品德”考察。其实,林德峰与李某某已经不是道德败坏的问题,已经涉嫌共同犯罪。我们不知道这样的人是如何混进公务员队伍,又是如何走上了领导岗位的。我们期待福建省漳州市能够给全国人民一个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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