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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紫泥镇某村村民林某故意伤人 出国逃亡5年多 经规劝回国投案,系漳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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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1: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报讯 (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林志祥 陈瑞滨 吴渊杰)11月10日12:45,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一名手拎行李刚走下飞机的青年男子,匆匆地跟随等候在此的龙海市公安局民警踏上返回龙海的道路。这名男子,正是“清网行动”中经龙海警方规劝、主动回国投案的在逃人员林某,他因故意伤害罪外逃新加坡长达5年之久。据悉,规劝逃往国外的嫌疑人投案,在漳州尚属首例。
    2006年3月23日下午3时许,龙海市紫泥镇某村村民林某某夫妇,因不满邻居陈某清理水沟时,将污泥、碎玻璃等杂物倾倒在家门口的行为,与对方发生口角,并互扔石块。林某(当年27岁,系林某某的弟弟)遂与陈某打架,结果陈某左手大拇指被打成轻伤。而在鉴定期间,林某早已通过中介报名劳务输出,前往新加坡务工。
    在得知自己涉嫌故意伤害他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后,5年来,林某索性滞留新加坡过起了有国有家却不能回的逃亡生活。尽管生活在新加坡吃穿不愁,但身处异国他乡,林某还是十分想念国内的妻子和离家时仅两岁的孩子。
    “清网行动”全面展开后,龙海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派出民警上门宣传“清网行动”有关法律政策,帮助做好受害方的安抚工作,争取民事调解能早日达成协议。
    2011年11月4日,林某的妻子受丈夫委托,到紫泥派出所转达林某想要投案自首的打算。11月9日晚,林某从新加坡打来电话,向经办民警林丹杨表达将于隔天搭乘飞机回国投案的决定。
    目前,嫌疑人林某已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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