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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望根据气象实际情况调整供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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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00: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有供暖时间延续半世纪各区县将建区域供暖中心

  晨报讯(记者 王萍)每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是北京的传统供暖期。记者获悉,北京将有望根据气象实际情况,将这套延续了半个世纪、据说是参照前苏联方法制定的“规定供暖期”,变得更“与时俱进”。日前,市政府召开第52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草案)》。草案将在修改后报市政府。

  今年本市在11月1日就迎来了首场降雪,居民只能在家捂着被子抱着热水袋“全副武装”地取暖。而在春寒料峭的时候,暖气却又过早地停止,让老人孩子叫苦不迭。当然,也可能恰好碰上了暖冬,寒流迟迟不来,暖气却如期铆足劲儿地工作,把人热得口干舌燥。人们希望供暖的时间能够根据天气变得更加人性化。

  市政府会议提出,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合理调整采暖期,提高供暖服务科学化水平。会议指出,各区县、各部门要在以市政管网供热为骨干的同时,积极推广区域供暖模式,避免过度依赖市政主管网所带来的供暖安全、运营等困难。本市区县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建设区域供暖中心。

  此外,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提出积极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供热先进技术,进一步提升首都节能减排水平。据测算,本市共有4000多座锅炉房,其中2000多座锅炉房使用的燃料是煤炭,一个采暖季本市大约需要燃煤540多万吨,每天需要燃煤4万多吨。把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是本市最近几年一直在进行的工作。

  供暖时间参照前苏联模式

  冬季11月15日开始正式供暖,来年3月15日结束供暖,这个供暖时间已经延续了近半个世纪。1994年本市颁布实施《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规定供暖时间是11月15日到下一年的3月15日。而在更早的1958年4月21日,北京市第一条工业蒸气管道光华线破土动工,揭开了首都城市集中供热的序幕,当年光华染织厂等9家工厂和合成纤维厂宿舍275万平方米民用建筑开始正式供热,供暖期就是起始于11月15日。据说当时是参照了前苏联当时的一套气候计算方法,苏维埃政府把室外气温5摄氏度以下定义为冬天,规定供暖期开始。<br /><br /><blockquote class="blockquote">From: http://www.52ch.com.cn/read-htm-tid-13218.html  Powered by PHPWind.com</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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