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的《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中明确提出“赋予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2-3家企业原油进口资质和配额”。福建省商务厅(自贸办)持续协调推进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试点业务,今年6月,在商务部的支持下,厦门同歆贸易有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闽海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获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 由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厦门同歆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首船赤道几内亚凝析油已于2020年7月24日成功启航,预计将于8月下旬抵达福建漳州古雷。
该笔交易是厦门国贸以自身名义进口海外贸易原油的首次成交,标志着厦门同歆已实现原油进口“零”的突破,厦门国贸供应链已具备全流程、全链条服务国内炼化企业的资质与能力。作为积极响应国家原油非国营进口政策的首发团队,厦门国贸已在深耕原油等大宗商品领域作出先行先试的良好示范。 早在2020年5月下旬,厦门国贸境外子公司厦门国贸新加坡能源有限公司即以转口贸易形式中标省内某知名炼化企业。厦门同歆获批原油非国营进口资质后,当即与该企业积极磋商,凭借长期以来的互信基础,进一步推进深化合作进程,最终以进口交货形式成功达成贸易条件。
同时,象屿股份旗下企业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8月18日成功落地厦门市首笔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融资业务,合同金额超过8600万美元,开启了象屿原油进口业务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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