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领导同意,日前,省科技厅印发《关于推广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第二批可复制改革创新政策举措的通知》,在全省复制推广20项改革创新政策举措。
此次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政策举措包括:
海峡两岸协同创新方面,支持台资企业升级发展等;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奖励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等;
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方面,共建“大院大所大实验室”;
科技金融结合方面,引进国家大基金共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方面,加大知识产权维权和服务力度等;
人才团队引进方面,建立高层次人才编制“周转池”制度等;
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完善创业孵化链条等。
注:(文章来源:福建日报 转自:福建自贸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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