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25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梁政 文/图)“一个月电费,就超过我一年的用电量。”村民郭先生说,最近两周,他颇为烦恼,因为8月份的电费从平时100多元突然飙涨到2511.5元。他向国网龙海市供电公司紫泥供电所反映,均未妥善解决。无奈之下,郭先生向闽南网反映,希望得到帮助。
郭先生质疑的电表上排左二 用户反映:电费飙涨超一年用电总量 据介绍,郭先生是龙海市紫泥镇下楼村委会北寮社村民,今年53岁的他,多年前,因遭遇交通事故而致残,但能正常沟通。他告诉记者,因自己生活拮据,电费由已工作的大女儿缴交。 9月6日,他接到女儿电话,说电费暴涨到2500多元。“女儿问我怎么回事?”郭先生被问得一头雾水,接着她也接到供电单位的催缴电话。郭先生称,两个孩子都在外面,家里就他和妻子两人,家里没有什么大型用电设备,除了一台空调,冰箱,电视、电饭煲外,就是煮饭是用点电以及平时泡茶烧点水,一般来说,一个月的电费就100多元,高峰时,就是暑假小女儿回家用下空调,最多也就200多元。 记者从其大女儿获得2017年10月至2018年8月的缴费清单,11个月总计1559.14元,最低为90.69元,最高电费是7月份,为216.04元。郭先生说,9月生成的电费清单是8月使用的,暴涨的电费达2511.5元,是高峰用电的11倍,低用电量的27倍,月均电费的17倍。“欠电费时,那么积极的发送短信、打电话等方式催缴,用电量突然暴涨,电量明显异常,连个预警提醒都没有。”郭先生烦心的说,“相差如此之大,供电公司怎么为村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我不能接受。”截至昨日,已产生2965.06元,其中违约金为70.32。
供电公司:表后接线导致问题由用户承担 昨日上午,紫泥供电所负责人庄志忠告诉闽南网(www.mnw.cn)记者,9月10日,电工去现场查看,电表正常,而郭先生的电费暴涨源于表外漏电引起,用户更换电线后,已经恢复正常。 不过对于紫泥供电所所述的原因,郭先生一家并不接受,“电表检测、技术人员都是电力公司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很难让人信服。” 此外,郭先生一家认为,就算是如电力公司所述是漏电引起的,那么关于用电量异常,就不能预警提醒吗? 对此,庄志忠以要向国网龙海市供电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后,再联系记者作相关答复。 今天傍晚6时许,国网龙海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杨辉勇介绍,9月10日,接到郭先生的反映后,紫泥供电所工作人员到达用电现场,针对抄表数据异常进行核实。经现场核实,该用户电表为远程费控智能表,检查用户表后线时,发现存在表后漏电现象,同用户解释产权归属,建议用户自行更换表后线。用户之后更换表后线,恢复正常用电,但对之前表后线漏电产生的增加电费表示不理解。 杨副总经理表示,这种情况在辖区属于个案,很少发生,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后接线2cm,属于用户产权,导致的故障由用户负责,供电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而用户对电量增加系统没有提示和电表计量等问题表示质疑,杨副总经理说,他们将与用户进一步沟通,包括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权威部门或厂家进行进一步检测,增强客户用电服务体验,做好服务。 记者获得一份由供电公司提供的书面答复,称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验表费不退;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除退还验表费外,并应按规定退补电费。用户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供电企业上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用户在申请验表期间,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答复称,由此可见,表后线属于用户产权问题, 表后线漏电产生的增加的电费用户还是要按期交纳,等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
9月10日后,电表数据正常 郭先生8月用电量清单 律师:供电公司应有完善机制解决纠纷 用户与供电公司各执一词,针对郭先生的遭遇,闽南网(www.mnw.cn)记者咨询了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曾晓明,据他介绍,郭先生可以对突然暴增的不符合常理的电费、智能电表是否存在篡改的人为因素等疑问,可向供电公司的上级公司反映投诉,由他们作出解释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尽快妥善解决,以免高额电费产生的违约金,进一步扩大损失,或用户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各方责任。而供电公司应当提供电表电费是否存在异常的依据证明其没有过错,不能简单一句表后漏电,把所有责任都归给用户。 同时,曾律师表示,智能电表事后检测合格,不代表事发时就没问题。电力属于垄断行业,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对普通居民这种严重超出合理范围的用电量,供电公司应该有个完善的机制,并对这种电费暴涨作出预警,及时派员检查是否因故障而引起,做好服务,以免长时间产生超额电费,不利于纠纷矛盾的解决,引发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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