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不对,而与小车刮擦后再开车离去,更不对。 这是今年1月24日的事。
当晚10点多,郑某民和朋友在酒吧喝酒后,开车回家。
车开到龙海颜厝巧山村路口凉亭附近时,为了超一辆电动车,郑某民把车开向左边。
这时,刚好对面来了一辆小车,郑某民躲闪不及,车身与小车刮擦。
小车车主杨某当即停车,想和郑某民协商处理。
结果,郑某民却若无其事地开车走了。而杨某也不服输:掉头一路追赶到了郑某民家门口。
哪想,郑某民酒气很重,没法答话,杨某只好报了警。
赶来的民警,叫醒酣睡的郑某民,谁知郑某民与民警发生争执,还踢了民警一脚。
酒精测验结果显示,郑某民属严重醉酒。因民警伤势轻微,未追究郑某民抗拒执法行为的相关责任。
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前日,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郑某民拘役两个月,罚金3000元。(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刘慧瑛 郭向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