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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宫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准〈浮宫城镇总体规划(2012-2030)〉方案的报告》(浮政[2012]33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镇组织编制的《龙海市浮宫镇总体规划》(2012-2030),请按此规划抓紧组织实施。
二、浮宫镇作为龙海市九龙江南岸向东部拓展的重要节点,是龙海市实施“东移”战略的重点建设区域,其开发建设是推进南溪湾新城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意城镇性质确定为:厦漳同城化对接和交流的平台,龙海东部重要的中心城镇、新兴产业基地和宜居滨海生态城镇。
三、同意规划区范围为浮宫镇行政辖区范围,面积81平方公里,在规划区范围内实行统一规划管理。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到2015年控制在5.79万人左右,到2030年控制在18.65万人左右。镇区建设用地规模到2015年控制在7.60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控制在20.95平方公里以内。
四、《龙海市浮宫镇总体规划》是浮宫镇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管理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尤其应严格执行近期建设规划以及强制性内容和要求。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各专项规划,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城镇规划的实施。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划 批复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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