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财政局制定《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的工作方案》,确立领导机构,明确指导思想、参与评议的对象、主要内容和档次、参加民主评议对象,并要求各科室从2012年5月开始至年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积极稳妥开展。一是宣传教育提能力。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由局领导进行动员部署,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着力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财政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二是深入调查解民忧。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印发《龙海市财政局关于创建“人民满意单位”和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征求意见函》到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各科室服务群众情况,明确努力方向,抓好整改工作,以此促进本单位更好地开展创建活动。同时,适时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会议,虑心听取民评代表意见,提高财政工作效率。三是评议整改促提升。加强对局内部人员创建活动进行考核,分析各科室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情况,并在公开栏上公告整改内容,及时总结提升。根据市人大部署,向人大评议工作小组汇报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情况。四是总结提升强服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结果,总结我局创建活动中的经验教训,树立先进典型,通报工作中出现的行政效能低下、“庸、懒、散”等与创建活动不相符合的现象,并把创建结果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