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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2012年公开考试聘用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及条件一览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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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5 00: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龙海市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漳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漳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 [2006]2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试聘用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附后)。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报考对象:
招聘岗位面向范围内生源或截止报名前持有面向范围内户籍的国家计划内招收普通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4月1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9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为准。
2、报考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2)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10日
2、报名地点:龙海市卫生局六楼会议室
3、有关要求:报考需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未就业的还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福建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相片3张。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后证明材料留原件、其它证件留复印件。报名费按省有关规定执行。《报名登记表》可从龙海人事人才网下载。
4、报考者可委托亲友代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责任由被委托人承担。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上报原批准机关决定后执行。
三、考试方法、时间和内容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采用不同的考试内容。
1、报考临床医学岗位的考《临床医学专业知识》,考试类别代码为A;报考护理招聘岗位的考《护理基础知识》,考试类别代码为B;报考其它卫生专业招聘岗位的考《医学基础知识》,考试类别代码为C;报考非卫生专业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考试类别代码为D。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2、考试类别代码为D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考试类别代码为A、B、C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2日下午14:30-16:30。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考试类别以实际参加考试考生的平均分数(保留两位小数)为合格线。
4笔试成绩达合格线考生方可享受加分待遇。符合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规定的加分对象及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 “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 [2007]7号执行,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有关加分材料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5、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6、考试地点、时间在准考证上标明,准考证到龙海市卫生局领取,领取时间为2012年4月19日-20日。
四、体检、考核与聘用
1、体检:笔试成绩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笔试分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加面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执行国人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3、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选岗:考核合格的按招聘岗位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用人单位,考生不选择用人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5、体检、考核不合格及考生放弃空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6、拟聘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查批准后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2012年度春季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要求。
2、龙海市户籍(生源)含角美镇辖区户籍(生源)。
3、享受加分待遇的2012年服务期满毕业生需于报名时提供服务地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间德才表现,总体评价达合格的证明材料,作为享受笔试加分的依据,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于考核阶段提供,否则取消加分待遇。
4、在职考生应于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同意辞职审批表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5、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6、本次招聘最低服务年限5年,办理报到手续时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定服务协议,不签服务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7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8、招考工作由龙海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并解释。
附:《龙海市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中共龙海市委组织部
                                   龙海市人事局
                                   龙海市卫生局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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