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廖珍妹)才走1000多公里,两个新轮胎就爆胎了,一车价值十几万元的虾,也因此全部死在高速路上,“可厂方只赔4个新轮胎,那我十几万元的虾,谁来赔?”昨日,漳州的钟先生来到导报诉苦。
钟先生常年来回龙海和江西之间,搞海产品运输,3月他在龙海海澄轮胎店,更换了两个新的正新轮胎,一个立刻使用,一个作为备胎。没想到才走1000多公里,新轮胎就坏了,他更换了备胎,结果备胎也爆胎了,导致他的货车失控,撞向高速路的护栏,车翻了,人是没事,可一车的虾全死了。十几万元的虾,只卖了两三万元,可谓损失惨重。
他回去找轮胎经销点要求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轮胎经销商和厂方只同意赔4个轮胎,却没有对因轮胎爆破而损失价值十几万元的虾进行相应补偿。
导报记者就此致电厦门正新轮胎厂销售服务负责人翁先生,翁先生说,经过鉴定,两个新轮胎寿命这么短,主要是因为车辆在行驶时,衬带被轮圈的卡环切割引起损伤,致使内胎被夹破,而引起轮胎爆胎,不属于质量问题。钟先生要求赔偿50个轮胎,但这不是轮胎质量问题,所以厂方不同意。
福建嘉禾嘉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告诉导报记者,如果不是轮胎问题,钟先生可以通过已经投保的车险或者货物险来获得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