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出台的《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获悉。在考试招生制度方面,我省将改革中考内容和方法,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施多样化的录取形式。高考命题方面,将突出对学生素质和能力的考查。
此外,我省还将逐步建立成人高等教育注册入学制度,同时研究制定省内流动人口就地参加高考升学、省外常住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高考升学办法。《规划》还提出,鼓励有资质的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提供教育咨询、考试与鉴定、就业与人才交流等专业服务。
《规划》特别提出,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证民办学校教师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社会保障政策。建立与工作实绩紧密联系、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学校分配制度。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完善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政策。
同时,进一步改善农村教师待遇,落实农村教师工资补贴,适当提高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和农村教师在各类评优表彰中的比例。定期表彰“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和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设立奖教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