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要求交3万元,接着又要交2万元,但“房价未定,合同没签,开发商为何一再要我们交钱”?昨日下午,在龙海民生小区购买经适房的20多名业主聚集在一起,质疑开发商的做法。
龙海民生小区是龙海市兴建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包括经适房和廉租房,首期436套,部分楼房已快封顶。
刚选完房 就必须交定房款
购房人黄先生说,5月中旬他递交申请材料申购经济适用房,一个月后申购结果公布,他可申购一套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套房。8月11日,民生小区开发商---龙海城晖房地产公司,通知他们按排号选房。选房结束后,开发商通知所有购房者,第二天必须交清定房款,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交3万元,9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交4.5万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购经适房。
包括黄先生在内,不少申购经适房的人,都是东拼西凑,才凑齐了3万元定房款。然而,上周一,开发商突然来电通知,要求小户型业主周五前再交2万元,也没有说明是什么款项。
“我们这批人,既然都申购经济适用房,那都是家庭经济较差的。”购房人陈女士认为,2万元对于他们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作为首付,房价还没有公布,收取多少的依据是什么。他们希望开发商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交“工程进度款” 是为业主省钱?
龙海城晖房地产有限公司吴经理解释说,此次收取的是“工程进度款”,因为公司资金紧缺,每个月的工程款都没有着落,“市政府给了10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当时征地的时候已经耗尽了,前段时间政府又让我们还了500万元”.如果工程款没到位,工期拖得越长,业主要承担的成本就会越高。
如果公司去银行贷款,利息部分必然会摊到业主的房价中。吴经理说,假如贷款1000万元,相当于每平方米房价要加10元钱,而“收取工程进度款,是为了业主省钱”.至于业主交纳两笔钱的用途,将全部转化为首付,房价公布后多还少补。
民生小区经适房目前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吴经理说,经适房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商品房建成一半左右就可办预售证,而经适房只有全部完工后,政府部门才能测量、估计,确定出售房价,之后才能正式签合同、办按揭。
开发商如此收费是否合理、有没有依据?记者来到龙海市建设局采访,负责接受记者采访的人秘科工作人员,联系了几个科室后称不知道哪个科室在负责这个事情,让记者去询问其他部门。
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曾晓明律师认为,根据国家商品房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前,不得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人的意向金(诚意金)、定金,否则属违规行为,经济适用房同样适用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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