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注重发挥陪审员的优势专长,积极推行“对口陪审”,从2005年5月至今年10月,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352件,其中刑事案件669件,民事案件657件,行政案件26件,充分显示司法的人民性。
该法院注重陪审员源自社会民众,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的特点,让他们陪审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尤其是各类纠纷案件不同阶段的调解,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安排来自妇联的陪审员担任涉及妇女权益的陪审。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该法院还聘任11名人民陪审员为本院特邀诉讼调解员,在独任法官审理案件时,指定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纠纷案件的调解。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委托非合议庭成员的人民陪审员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近四年来该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727件,还参与执行72件。较好发挥陪审员“五员”的作用:即审理案件的陪审员、纠纷的调解员、法律的宣传员、人民的监督员、执行工作的助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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