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查看: 932|回复: 0

有言在先:口头约定装修增项出问题,谁的责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0-23 14: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10月10日,北京某建筑装修公司与郭某签订《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郭某将北京市房山区某小区房屋一套装修工程发包给北京某建筑装修公司,合同价款为67500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合同签订后,郭某给付了5万元工程款。2017年12月份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郭某入住房屋。




北京某建筑装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双方口头协商增加部分装修项目,包括酒柜、鞋柜、抽屉、地砖美缝、电箱移位等。增项工程款共计15470元。除已给付的5万元工程款外,郭某尚欠32970元工程款未给付。郭某认为,双方约定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款已付清而且也不存在增项的问题。在具体施工中,具体如何操作是由装修公司全权负责的。即使有超出合同的项目按照包工包料的约定也不算增项,应为赠与。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过协商变更了一些施工条款,但这都应该在包工包料的范畴内,不应再另行给付工程款。




有言在先提示:


家庭装修中,承包方式分为包工包料、包工包部分料和包工不包料。在三种承包方式中,都可能产生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的情形。即使双方约定的是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由于增减项是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并不包含在已定的施工合同中,所以增减项的价值都需要另行计算。实践中,施工方和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就工程量增减不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形比较常见,尤其施工方是个体施工队。如果双方对增减项未签订书面协议或者保存微信、短信等证据,当事人后续举证会比较困难。一般需要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现场评估,并确定增减项的价值。当事人需要支付一定的鉴定费用,诉讼周期也因此延长,这无疑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因此,施工过程中增加或者减少工程项目时,双方一定要协商,做好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或者保存好双方在协商施工过程中的微信记录等,增强自我维权意识。




口头约定,往往出现无凭无据,遇到问题时,就容易出现扯皮,受害方也只能忍气吞声。


因好面子、讲人情、嫌麻烦,全凭口头约定,注定让自己成为弱势的一方。


有言在先,言而有信,约束和规范行为,才能防范/患于未然。


那么,为家庭消费提供安全消费环境,规范商业契约行为,解决消费防范意识薄弱、维权成本过高、主导地位不足、纠纷评判依据不足、契约精神缺失等问题势在必行。




厦门胜帆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着眼于社会的广泛需求,积极响应共建诚信社会的号召,与专注于网络数据安全与存证的上市企业“美亚柏科”达成战略合作,推出了全国首款首创的服务于家庭经济消费&契约管理平台——“有言在先”APP。


消费前,通过“有言在先”进行事前约定,有效约束和规范契约双方行为,减少纠纷。


消费时,及时进行消费过程的记录与反馈,约束和督促每一个服务者职场行为。


消费后,将服务水平反馈到平台,通过反馈监督机制,让每个家庭消费更安全更舒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