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自贸片区召开“证照分离”改革政策解读会,针对“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及相关举措,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平潭“放管服”改革,扩大招商引资、促进项目落地。
据了解,区行政审批局在“证照分离”改革上采用了“四个一批”的改革方式,如直接取消审批、由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涉及许可事项共有9项,其中,完全取消1项,保留审批8项。区交通与建设局涉及改革事项有15项,其中,取消审批1项,实行告知承诺制5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8项,严格市场准入1项。
8月底,我区各单位已经完成“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办事指南更新,告知承诺书、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制定、数据上传工作等达90%以上。9月,“证照分离”工作则重点放在“照后减证”和进一步优化服务方面。
今年5月21日,平潭自贸片区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熟做法,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平潭实际制定了平潭“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梳理出43项与平潭相关的许可目录,进行优化提升,并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由43项扩大到98项,改革方式由省级的“五个一批”优化为“四个一批”,与省级相比,共优化了36项,其中完全取消增加2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增加34项。
区自贸办工作人员介绍,当前平潭自贸片区面临新一轮深化改革的新节点,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和项目落地平潭,这些做法也将助力平潭“大干120天 打好七大攻坚战”行动,掀起新一轮创业热潮,全力推动平潭开放开发迈上新台阶。
注:(文章来源:平潭时报 转自:福建自贸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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